2017年10月27日星期五

蘋論:鄭性澤案的司法救贖


冤錯被關十餘年之後,死刑犯鄭性澤終於重獲自由。此案珍貴之處,在於社會的共同救援,以及司法的自我救贖。司法體系必須具有自我反省、矯正錯誤的勇氣與能力,才能避免冤錯案一再重演,也才能重建人民對於司法的信任。
2002年「台中十三姨KTV殺警案」爆發,法院在2006年判決鄭性澤死刑定讞,直到冤獄平反協會於2011年投入救援、監察院於2014年提出調查報告之後,此案的自白為刑求而來、案發現場遭破壞、未依標準程序進行槍械鑑識等嚴重問題才受到重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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