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己拍的照片被告侵权?
如果对方是视觉中国,好像也没那么意外。
2019 年,视觉中国「碰瓷」全人类共享的首张黑洞照片,还因为声称对国旗、国徽图片有版权被点名批评。
最近,它又在广撒网的维权中,和图片的「亲生父亲」狭路相逢。
李鬼找上李逵,但子弹还得飞一会儿
我们先来按照时间线,回顾一下事件的始末。
8 月 15 日,摄影师戴建峰、微博博主「Jeff 的星空之旅」发文,称自己拍摄的 173 张照片,被视觉中国打电话通知是侵权使用,还被要求赔偿 8 万多元。
让这位摄影师困惑的是,他的作品从未和视觉中国合作,也没有上传过视觉中国的图库,为什么版权却归它所有,甚至要求本人赔偿损失。
▲ 图片来自:微博@「Jeff 的星空之旅」
视觉中国当晚回应,销售授权链条清晰完整,是摄影师误解了。
这些图片由摄影师授权的图库 Stocktrek Images 销售,Stocktrek Images 又将它们授权给图库 Getty Images 销售,视觉中国是 Getty Images 的大陆独家合作伙伴,拥有完整的销售权利。
如果说摄影师是房子的业主,视觉中国是房子转了几手之后的底层房东。
好巧不巧,房租收到业主头上了。8 月 16 日,戴建峰再发声,表示不接受视觉中国的观点——「这里没有误会」。
他已向 Stocktrek 核实,Stocktrek 明确告知,视觉中国无权销售他的作品,也没有他作品的任何版权,Getty 也无权将他的作品再次转售。
8 月 16 日晚上,视觉中国再次回应,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,他们与 Stocktrek 没有直接业务关系,而是通过 Getty 和 Stocktrek 建立了销售关系,至今已经持续 17 年。
言下之意,视觉中国解释了,Stocktrek 之所以说视觉中国无权销售它的版权图片,是因为你我本无缘,全靠 Getty 一线牵。
另外,两个平台都未通知视觉中国将图片下架,视觉中国想说自己很自觉:「考虑到当前情况,我们公司主动先做下线处理。」
8 月 17 日中午,视觉中国向南方都市报分享了公司与 Getty 之间的协议内容,力证其合法拥有戴建峰摄影作品在大陆的销售权利。
▲ 图片来自:南方都市报
这起事件的一个核心争议是,我自己拍的照片,我就一定无偿使用吗?还真不一定,具体要看摄影师对图库的授权方式。
不过,摄影师侵权自己拍的图片,可能性其实非常小,往往需要把除了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转让给第三方平台,注明排除作者本人使用授权作品的权利。
摄影师如何和国外图库签订的合同,目前还不清楚,所以还要让子弹再飞一会儿。戴建峰一条 2018 年的微博也显示,他和视觉中国似乎存在签约供稿关系。
但摆在明面上的是,视觉中国玩了个文字游戏。最初发给戴建峰的邮件,它强调的是著作权相关权利,事情被戴建峰曝光后,它在声明里却只说自己拥有销售权利。这其实是两码事。
▲ 图片来自:微博@Jeff 的星空之旅
▲ 图片来自:微博@视觉中国
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指出:「这个行为的性质是无权维权,如果是出于疏忽的,则涉嫌冒名维权,侵犯了图片著作权人的权利。」
视觉中国的维权生意经
事情到这里告了一个段落。闹了一遭,视觉中国连上了好几个热搜,可见它的舆论基础有多差劲。
央视曾称视觉中国为知识产权市场的毒瘤。
央视曾评视觉中国把法务做成销售。
《中国国家天文》杂志官博也站出来吐槽视觉中国:
我们也收到过类似电话,诸如 NASA 发布的公版照片都算作他们的版权。
这和 2019 年的情景何其相似。虽然最近的争议还不好定性,但过往的劣迹不会消失。
当年 4 月,人类史上首张黑洞图片问世,却被视觉中国列入了版权图库。
然而,这张照片出自欧洲南方天文台(ESO),它遵照 CC4.0 协议将照片免费公开,只要标明来源就可以传播以及用作商业用途,压根没有视觉中国什么事。
视觉中国后来解释,它是通过合作伙伴获得了非独家的编辑类使用授权,只用于新闻传播,没有获得商业用途的授权。把免费照片列入自己的图库提示商用风险,那你人还怪好的。
更加离谱的是,视觉中国因为声称拥有国旗、国徽版权被共青团中央点名。
当时,视觉中国意识到了错误,声称该图片由视觉中国签约供稿人提供,视觉中国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。
除去这些板上钉钉的「碰瓷」,视觉中国广撒网的维权更让人苦不堪言。试问哪个自媒体没被它找上门?爱范儿也曾收到视觉中国商务的索赔通知。
其中一张出自视觉中国图库的图片,和主编在阿那亚拍的一张照片构图相似,但并不是同一张,却被拿来作为侵权的证据。
这也可以印证,视觉中国宁可错杀不可放过,用爬虫到处抓相似图片,有误伤的可能。
他们提到这个文档是系统抓取的,不完全准确,不排除他们的法务会有下一步动作。
2017 年,视觉中国就完成研发了名为「鹰眼」的图像网络追踪系统,利用自动全网爬虫、自动图像比对等方式,自动处理约 200 万张/天以上的数据,发现任何可能的侵权现象。
如果抓到了身为老客户的企业,那就让销售沟通,把没交的钱补上;如果遇到了新用户,那就律师函或告知侵权的函件伺候。
另外,爱范儿写大疆总部天空之城的一篇文章,图片由大疆官方提供,也被视觉中国打成侵权。
都说视觉中国强的是销售和法务,但可能更强的是收购、并购、战略合作,这让它身居垄断地位已久。
成立于 2000 年 6 月的视觉中国,2005 年和全球第一大图片库 Getty 成立了合资公司华盖创意。之后的十多年里,它又陆陆续续收购、并购、投资了一些知名的通讯社、摄影社区,并签约了几十万摄影师。
视觉中国的主营业务「视觉内容与服务」,内容来源主要分为三个部分:自有版权内容、合作供应商和签约供稿人。
用了版权图片,就该付出成本,保护摄影师的权益,但为什么视觉中国的做法让人不适,甚至有「钓鱼执法」的嫌疑?
这主要是因为,侵权信息不对等。
视觉中国自己有鹰眼系统,但用户无法追溯照片版权是否真的被视觉中国拥有,被找上门之后,也没有公开谈判和议价的能力。视觉中国不事先警示你,但事后绝对找你。
然而,视觉中国拿到的很多图片,也不一定是独家授权,可能是多平台分销的,就算你已经通过其他图库购买了使用权,但视觉中国不管,也照样上门维权,自媒体「差评」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。
如果确实侵权了,使用者就该交钱;但如果过度维权,使用者就感觉被敲诈了。对视觉中国来说,只是群发个通知而已,没有回音也没什么损失。
否定视觉中国的作风,不等于否定版权保护
视觉中国站稳那么多年,说明它的商业模式在法律上走得通,只是手法不够光彩,索赔金额也比较吓人罢了。和它讲情绪没有用,被维权的也得拿起法律的武器。
在共青团中央点名视觉中国的评论区,不少企业出来排队跟风,说自家的品牌 logo、产品图片也被归入视觉中国的版权图库。
但这里存在灰色地带,也暴露了部分企业运营不了解知识产权。
《著作权》保护的对象是创造性的劳动,如果直接拿 logo 做成矢量图并打上水印,不存在创新之处,那么就不享有著作权;但如果是产品、建筑被签约摄影师拍成了照片,这样的「二次拍摄」就产生了著作权。
所以,企业们的连番声讨,是对版权的另一种误解,可能占理,也可能不占理。
视觉中国的真正问题在于,一方面,垄断之后漫天要价,甚至对黑洞等开放版权的照片占为己有,纳入自己的付费版图,通过信息不对等获益。
另一方面,广撒网式维权,积累到一定数量就高价索赔,系统抓取存在错误的可能性,误伤了就是碰瓷,找对门了就是赚钱,它不是针对你,它是针对在座所有人。
视觉中国维权的三板斧依次是沟通函、律师函、诉讼,找到你就让你掏钱,通过维权实现销售。
这次找到戴建峰时,它就提供了两种解决方式,一是双方合作,单价 300 元购买不低于 173 张的图片,合作期限 1 年,二是双方和解,单张 500 元支付「侵权」照片的使用费。
然而,视觉中国对图片的版权,也不一定来路清楚。
几年前发生过这样一件事,大众宝来开新车发布会,公关发给数家媒体的照片,被一位摄影师上传了视觉中国,后来视觉中国给其中一家媒体发了律师函。
这也说明了,随便谁只要上传图片,不管是不是这个人拍的,视觉中国就觉得有了版权。此事的结局是,视觉中国创始人回复,不良摄影师给双方都带来了困扰,解约摄影师,图片下线处理。问题全在摄影师,平台只管优雅抽身。
视觉中国对侵犯版权的用户又是怎么维权的?反正不是图片下线就完事。或许法律上站得住脚,但就是妥妥的双标。
以威吓为手段,拿维权当生意,视觉中国看上去是个收过路费的强盗,而不是认真经营的小店,把版权保护的水给搅浑了。
对于图片有需求的用户,要么自己拍,要么不敢配图,要么用免费的图库,现在法律边界还很模糊的 AI 生成图片,也成了一种可能的选择。
▲ 免费图库网站 Unsplash.
白嫖没理,打劫也没理。在版权保护领域,不管是随便侵权、盗用图片,还是过激维权、一家独大、漫天要价,其实都是不对的。
平心而论,视觉中国的版权图片销售方式,为不少摄影师带来过收益。
但在知乎提问「视觉中国上售价 180 元,摄影师只能获得 1 毛钱」之下,也有摄影师指出,他们无权参与图片的定价和销售,利润大量流入中介机构,而非创作者本身。
作为中间商的图库,不仅没有提供更加合理的赔偿机制、更加透明的收费模式,反而明里暗里各种骚操作。
互联网的价值在于信息共享,版权保护的目的是鼓励创作者持续产出,如果本末倒置,只会伤害两边的创作者,使用图片的不满意,提供图片的也不满意。
值得一提的是,视觉中国名字虽然带着中国,它的经营主体其实是「视觉(中国)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」,曾经申请的、含「视觉中国」文字的商标均已被驳回。
警告别人违法的「知识产权先锋」,其实自己也没有停止打擦边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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